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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备注: 1.凡满足以下三条非普通住宅标准中一个条件,就视为非普通住宅:① 住宅容积率≤1.0;② 单套建筑面积≥144平方米;③ 实际成交价格≥同区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.44倍,其中江南八区≥9900元/平方米,江宁区≥6000元/平方米,江北片区≥4900元/平方米。 2.营业税及其它附加费5.6%=营业税+城市维修建设费+教育附加费+地方教育附加费+印花税等。 3.个人所得税全额1%或差额20%任选其一;个人所得税免税情形有如下两种:1.证载日期满5年且是家庭成员唯一住房;2.一年内买卖住宅,可抵、免税。 4.如对本计算器计算结果有疑问,请打电话83600365. 5.本速算器以2008年1月1日新标准为计算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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